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文明行为从我做起 ——《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宣贯推进会
发布时间:2019-05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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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中华传统美德,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,积极推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贯活动,提升信息采集员队伍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,5月8日下午,我中心在全市信息采集监督员培训会之际,特邀请市文明办张元魁处长,开展以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文明行为从我做起”为主题的条例宣贯推进会,中心李伟民书记、郭勇副主任、魏垠总工等干部职工及七家监督公司参加此次活动。
宣贯会上,首先向信息采集员们发放了《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手册及市民读本。张元魁处长围绕《条例》出台意义、基本内容、学习践行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,并指出实施文明条例的意义:一是新型城镇化不断推进,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,人口增多,迫切需要提升市民的文明素养;二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需要;三是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需要;四是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需要。随后,张元魁处长针对《条例》的内容做了进一步的阐述,文明条例包含了我们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,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树立法治意识、社会责任意识,遵守法律法规、公序良俗的行为规范。并希望大家作为城管系统的工作人员,要带头学习,带头遵守,积极践行,而且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引导文明行为,大胆劝阻不文明行为。
通过此次《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宣贯学习活动,不仅提高了全市信息采集队伍对《条例》的认识了解,强化了文明意识,引导大家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,更进一步提升信息采集队伍整体的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。带动身边人将《条例》内容内化于心,外化于行,促进信息采集工作质量的提升,为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贡献力量。